墓园之狼性侵17岁少女 认罪后竟呛法官「有何不可」

▲Ishaq Al-Noor当庭承认性侵,却说「有何不可?」,犯后不知悔意。(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提供)

实习记者郑佩玟/综合报导

英国苏丹男子Ishaq Al-Noor在2017年于墓园性侵年仅17岁的少女,遭到警方逮捕后毫无悔意,甚至在面对指控时,透过翻译向法官承认罪刑,竟然大言不惭表示「有何不可」?

据BBC报导,一名从2014年来到英国寻求庇护的Ishaq Al-Noor,目前定居在东约克郡赫尔,深夜会躲在墓园暗处,等待受害者经过,接着拖入性侵。最初被警方带捕时,他仍矢口否认,不过在审判的第一天便在法庭上承认用这个方法性侵了一名17岁女学生。Ishaq Al-Noor透过翻译向法官说,「有罪,没错,我犯案了,有何不可?」(Yes, I did that. Why not?)显然毫无悔意,残忍态度令人不敢恭维。

被害少女案发后因创伤无法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却依然恶梦连连,不仅学校课业受到影响,甚至罹患强迫症。她向警方表示相当痛苦,「当他袭击我时,他已经把我的未来、自我,我的安全感全部摧毁,并狠狠地踩在上面。」

少女还说自己会不由自主的开始写关于忧郁症和自杀的信件,「每一天对我而言都很漫长,比白天更长的是夜晚。我不断的自我厌恶,我恨我自己、我鄙视我自己。我感觉到…我的身体灵魂没有任何价值。」、「就连我现在不得不坐在这里,在我的父母面前,向你们(警方)叙述整个事发经过,我就非常想死。」

据报导,时隔仅仅6个月,Ishaq Al-Noor在同一地点、用同一方式企图再强暴一名37岁妇女。被害妇人说,Ishaq Al-Noor不发一语将她拖入墓园,摔在地上,但在极力挣扎后她逃过一劫,并表示那是她「最接近死亡」的经验

Ishaq Al-Noor在可以申请假释之前,至少将服刑10至16年,判处另外6年的执照,并为自己的残忍暴行留下终身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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