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男帮17岁女友网路卖淫 法官认定「替少女纾困」竟免关
▲张男透过网路替17岁女友揽客卖淫。(示意图,与本文无关/翻摄pixabay网站)
台北张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和17岁少女结识,替她在网路上揽客卖淫,还拍摄猥亵影片,张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台北地院考量他犯案动机为「替少女纾困」,依协助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张男1年4月,缓刑2年。
根据判决书内容,张男2019年8月透过「goodnight」和17岁少女结识后交往,12月在UT home、Line上刊登招客讯息,让她援交2次赚取7000元。
张男另经少女同意后,在他住处拍下少女私处裸照,并录下少女替他口交的影片,被北市警局妇幼队执行网路巡逻时查获。
张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并称是因想替少女解决经济问题才PO文揽客,台北地院调查张男及少女、2名援交客之对话内容,确认事实符合。
张男明知少女未成年,却协助她从事性交易行为,还拍摄猥亵画面来满足私欲,影响少女人格发展,法官考量张男犯案动机为「替少女纾困」,且坦承犯行并无前科,每月又要支付赡养费,因此依协助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张男1年4月,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