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乐华夜市吃饭 隔壁店家伸手摸3次大腿:逗小孩玩

▲「摸我小孩干嘛?」母控乐华夜市用餐店家偷摸。(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永和乐华夜市11日晚间6时许,一名许姓妈妈带着4岁儿子来用餐,没想到吃东西过程中,小孩竟然被旁边店面老板大腿,还一连摸了3次,气得她发文提醒。事后求证被指控的老板,他说自己因为很喜欢小孩子,才会逗他玩,造成不舒服,感到相当抱歉。

日前傍晚时分,许姓妈妈带着4岁儿子到乐华夜市吃米粉汤,没想到旁边店家却伸出手,穿越隔板,乱摸小孩子的大腿,吓得他们赶紧结帐离开。「我儿子立马就蹲下来,对下面喊说,是谁在摸我?然后隔壁老板就说是我啊,然后我就站起来看,然后我儿子就跟他说『你不要这样摸我,好可怕,不喜欢』。」

许妈妈事后气得上网发文,「后来我们去别的地方用餐,他(男童)都会一直看桌子底下,觉得那个人会不会又出现,再出来吓他」。针对质疑,被指控的林姓老板澄清,「可能我的个性是比较喜欢小孩子,但是我没有什么恶意,他妈妈说『是隔壁老板在摸你』,弟弟就说『不要摸啦,不要摸啦』,我以为他们在跟我玩,我这个人比较直一点,没什么恶意啦,我就再摸他第3次。」

到底是玩,还是故意,双方各有立场,但旁边的事发店家也出来帮忙喊冤,「他(林姓老板)特别喜欢小孩子,(只是想跟他玩)。」遭指控的店家再三表示,自己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想亲近小孩,但每个小孩都是爸妈心头肉,突然其来、没有经过允许的肢体接触,难免引发护子心切的不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