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600元人民币假钞到银行兑换 他喊冤「空屋捡到」被判刑

张男辩称不知兑换的人民币伪钞,南投地院将其判刑有期徒刑1年2个月。(图/南投司法大厦记者白珈阳摄)

记者白珈阳/南投报导

南投县民张男子(43岁)前年11月底持6张100元人民币钞票,想要在台湾银行南投分行兑换台币,胡姓行员看了钞票查觉有异,用验钞机检验,确认是伪钞后报警,南投地院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将张男判刑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张男辩称不知道垃圾桶捡到的人民币是伪钞。(示意图/非当事钞票/记者白珈阳摄)

判决书指出,张男前年11月底,拿了6张面额100元人民币钞票(约台币2754元)到台湾银行南投分行兑换,胡姓行员当下目视钞票就发现钞票不对劲,使用验钞机之后确认是伪钞,赶紧向警方通报,找借口将张男留住现场,待警方到场后将其带回。

南投地院法官审理时,张男向法官供称,他是在台中市空屋清理房间垃圾时,在房间内的垃圾桶捡到这几张人民币,因不知道是伪钞,所以直接拿到银行想要兑换成新台币使用。

法官审酌,张男虽自称不知道捡到的6张面额100元的人民币是伪钞,但经到银行兑换后留通到市面,将危害社会金融秩序交易安全,依法有据,因此将张男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