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狗脚」当武器推到邻居满脸血 女饲主掰:是纱窗反弹打到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新北市张姓女子廖姓同居人一起饲养一只小狗,却没有积极清理留在公寓楼梯间排泄物,因此与楼下施姓住户发生争执,2018年3月13日晚间两人再次起争执,她竟抱起狗狗并用脚爪脸部推挤,导致对方额头遭抓出一道3公分伤痕,最后被新北地院法官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

张女用「狗脚」推挤施女的脸,导致对方额头被抓伤。(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受伤的施女提到,因为张女的小狗会在楼梯间大小便,又不清理常常发出恶臭,事发当天她请黄姓房东转告,结果对方随便擦了一下就边骂边走回家,「我上楼敲门询问为何骂人,她却拿狗当武器往我脸上推,小狗的脚乱抓,我就被抓伤额头,接着她把狗丢到旁边,开始用脚踹我的肚子,为了避免继续遭到攻击,我只好跟她相互拉扯,此时房东刚好上来看到并制止。」

黄姓房东也出庭作证,施女多次反应张女(租客)饲养小狗便溺的问题,这些都有转告拜托一定要处理,但她好像没有去擦,「我听到楼上有碰撞声就赶紧冲到5楼,看到施女额头都是血,两人还在相互拉头发,我赶紧叫她们分开。施女说是被打的、要报警,接着警察就来了。」

▲施女指控住在楼上的张女放任狗狗在公寓楼梯间换大小便,事后也不清理。

而受到指控的张女反驳,当天确实有与施女发生争执、拉扯,但绝对没有做出任何伤害行为,「我的狗没有乱尿尿,是她来踹我的门,我开门后,她就用手机打狗还推我」,至于额头的伤势,是对方踢纱窗时候,被反弹的纱窗撞到才会受伤。

不过,张女一开始虽然称施女额头的伤势是被纱窗打到,后来又改口是对方自己抓伤,供词前后不一。新北地院法官认为,施女提出医院的诊断证明,且说词与证人房东一致,最后决定不采信张女的说法,并依据伤害罪判她有期徒刑3个月,至于被当成犯罪工具的狗狗原本就是廖姓同居人所有,因此不予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