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大法院修法保障国民知情权 朴槿惠案宣判可直播
南韩大法院25日召开大法官会议,对《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修订案进行讨论,此次的结果将影响前总统朴槿惠案的开庭审理是否可以透过电视直播。经过半天的时间,大法官宣布,为保障国民的知情权,允许在重大案件的一审和二审宣判时进行直播。
根据《韩联社》报导,南韩大法官决定,从8月1日起实施《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修订案,即使没有获得被告同意,只要审判长认为有助于增进公共利益,便可以直播。由此,今后南韩民众不需亲自到法庭,就可在家收看备受关注的前总统朴槿惠和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的宣判情况。
由于南韩《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规则》规定,在开始法庭审理和辩论后禁止一切录音、录播和转播,但这与《法院组织法》和宪法规定「可以公开庭审」互相矛盾,引起争论,因此大法院着手修订相关规定。自从朴槿惠开始受审后,南韩国民不断诉求知情权等公共利益,要求允许转播审判情况。
韩国大法院行政处日前向全国2900多名法官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7.8%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在审判长批准下转播审判的部分或全部过程。
★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NEWS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