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起草「不孝之子防止法」 父母将可讨回送出的财产

▲「不孝之子防止法」防止子女不奉养父母。(图/达志示意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政府官员30日表示,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是行方案规定若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时,父母有权要回已赠予子女的财产,此法案也被称为「不孝之子防止法」。

根据南韩《中央日报》报导,南韩法务部下属之民法修订委员会的《民法修订草案》规定,除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对父母有伤害、暴力等行为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当待遇时,原定赠予的财产可予以取消。」

报导还提到,南韩现行法律规定,一次性给予女的财产不可要回,但修订案的规定是可以要回,修订案指出,「必须修订《民法》解决类似问题」。南韩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也说,将在9月初提案「不孝之子防治法」,并正式讨论修订《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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