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起草「不孝之子防止法」 父母将可讨回送出的财产
▲「不孝之子防止法」防止子女不奉养父母。(图/达志/示意图)
南韩政府官员30日表示,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是行方案,规定若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时,父母有权要回已赠予子女的财产,此法案也被称为「不孝之子防止法」。
根据南韩《中央日报》报导,南韩法务部下属之民法修订委员会的《民法修订草案》规定,除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对父母有伤害、暴力等行为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当待遇时,原定赠予的财产可予以取消。」
报导还提到,南韩现行法律规定,一次性给予女的财产不可要回,但修订案的规定是可以要回,修订案指出,「必须修订《民法》解决类似问题」。南韩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也说,将在9月初提案「不孝之子防治法」,并正式讨论修订《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