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摀住少年嘴巴强碰臀部 判决写下:难认「满足性欲」
一名未满18岁的少年去年在一间保龄球馆低头滑手机时,却遭到赖姓员工强行抱住腰部,并以手碰触腹部、臀部,被害人吓到张口尖叫,对方还强行摀住嘴巴,无视挣扎,检察官依强制猥亵罪起诉赖男。不过,台中地院查出被告并未碰触其胸部或生殖器等部位,客观上难认足使兴奋或满足性欲的行为,改判强制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少年坐在球道旁休息区椅子上玩手机,突然遭到强行抱住,受惊吓欲张口尖叫,却被强行摀住嘴巴,还被碰触腹部及臀部,前后持续约1分钟。被害人返家后在学校联络簿上提到这件事,经导师核阅联络簿时发现,告知家长后报警处理。
另外,判决书也提到,因查出赖男并未碰触被害人胸部或生殖器等部位,在客观上难认足使兴奋或满足性欲的行为,而2人并不熟识,却利用成年人体型优势,强抱被害人的手段碰触被害人身体,还摀住嘴巴,无视对方身体自主权,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且始终否认犯行,未见悔意,犯后态度恶劣,改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