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动网路新闻治理新模式 自律先行
NCC强调这份初稿并非立法规范,而系提供给网路媒体参考运用,希望未来在这基础上能进一步推动相关自律组织处理涉及网路新闻之申诉,包括违反事实查证原则等),而《网路新闻自律原则》初稿仍须与时俱进持续调整,以因应法令修正或社会变迁。
《网路新闻自律原则》初稿是NCC于113年委托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邀集网路新闻业者、公协会、公民团体、专家学者共42个单位或个人,办理6场焦点团体访谈及1场综合研讨会的成果。自律原则架构分为「总则」与「个别事件报导原则」。前者包括「建立内控」、「申诉管道与回应」、「保护儿少权益」、「维护新闻自由、尊重隐私及多元文化」、「贯彻事实查核」及「错误报导更正」等6大项;后者包括自杀、犯罪、人质、灾难意外、疫情、国民法官等6大项。
NCC表示,有别于传统广电媒体,网路具有跨国、快速异动、高互动性,民主国家对于网路新闻均倾向由业者自律先行,期望透过此次成果发布会,能促进各方对网路新闻自律机制的理解与支持,也希望各部会未来在制定或修正法律时先给予业者充分的自律先行空间,鼓励更多网路新闻媒体愿意自律,在满足民众知的权利的同时,保障人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平衡。
NCC表示,业者对于维护新闻自由同时应落实事实查核与尊重弱势权益方面具有高度共识,然因实际案例类型多元复杂,强调自律之推动应着重于互相分享经验,形塑自律共识的过程,而非单纯要求业者遵守自律原则条文。多数业者亦担忧目前各大网路平台使用的推播演算法可能不利于优质新闻内容获取高流量,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窘境,期待政府协助业者不因自律而丧失流量竞争力。
专家学者表示,政府机关不宜过度介入网路新闻内容产制,建议透过多方利害关系人讨论,提供业者自律先行空间,将有助于网路新闻业者间共识产出具可执行性之自律方案;并应提供业者自律诱因,协助业者争取更多资源,才能有效提高业者为建立良善的网路新闻环境主动自律的意愿;另民间团体则建议,政府除推动网路新闻业者自律外,亦应促成自律组织之成立以落实自律。
NCC于113年7月公开《网际网路传播政策白皮书》初稿,揭示「保障言论自由」、「维护使用者权益」及「建立安全可信赖环境」等三大愿景。此次计划执行单位提出透过多方利害关系人会议共同讨论产出之《网路新闻自律原则》初稿,NCC期许网路新闻业者参考上述原则建立或优化内部自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