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8年住宅政策出炉 各县市地重划应留设3-5%让售中央盖社宅

内政部长林右昌表示,为更贴近实际生活需求,未来直接兴建社会住宅将考量人口、产业发展、通勤情形等因素,持续扩大盘点各部会国公有土地,运用低度利用、老旧机关厅舍合作兴建社宅及退场学校校地。(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会今日拍板内政部提出的「推动社会住宅成果与提升社宅用地供给精进措施」、未来8年(114年到121年)的住宅政策,除了直接兴建社宅加包租代管社宅,再加上租金补贴合计100万户外,将要求未来整体开发区办理区段征收及市地重划时,在直辖市应留设5%、其余县市应留设3%供社会住宅使用并专案让售给中央政府兴办社宅。

内政部并指出,未来将扩大土地盘点及精进各项配套措施,并将要求未来整体开发区办理区段征收及市地重划时,在直辖市应留设5%、其余县市应留设3%供社会住宅使用并专案让售给中央政府兴办社宅,另于都市更新及大众运输导向开发(TOD)的「容积奖励」及「增额容积」项目亦需优先纳入提供社会住宅,以达成兴建25万户社会住宅为目标,另持续推动25万户包租代管及50万户租金补贴,照顾不同族群的居住需求及居住权益。

内政部长林右昌表示,为更贴近实际生活需求,未来直接兴建社会住宅将考量人口、产业发展、通勤情形等因素,持续扩大盘点各部会国公有土地,运用低度利用、老旧机关厅舍合作兴建社宅及退场学校校地等,充实社会住宅兴建储备土地,让下阶段国家资源能做最有效益的使用。

林右昌指出,为拓展社会住宅土地的多元取得管道,未来各县市整体开发区办理区段征收及市地重划时,必须保留3至5%供社会住宅使用并专案让售给中央政府兴办社宅。此外,都市更新及大众运输导向开发(TOD)的「容积奖励」及「增额容积」项目也需优先纳入提供社会住宅,让城市开发之际,就预先纳入居住规划,以因应未来周边整体发展及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