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撞坏宾士车灯!阿伯称「家境一般」要警体谅:责任判给他

骆男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图/翻摄自fm93交通之音,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浙江省金华市12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50多岁的骆大伯电动车逆行,因煞车不及撞上宾士车,导致对方车头灯破碎,在得知损坏部分需赔偿4万多元人民币台币约17.8万元)后,竟称自己「家境一般」,请警察「体谅」一下,把事故责任认定给对方。

义乌交管分局廿三里大队当日上午9点22分接到通报电话民警黄春魁立刻抵达事故现场,只见一辆电动车倒在开元北街红绿灯路口,旁边还停了一辆黑色宾士。透过监视器画面确认,50多岁的骆男骑着电动车沿诚信大道前进,在经过诚信大道与开元北街路口的交界处时,左转往开元北街逆向行驶,随后便撞上迎面而来的宾士车。

当时电动车速度过快,因此直接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宾士右侧车头,方姓宾士车主叙述当时情况表示,发现电动车迎面而来时马上踩了煞车,但对方却煞车不及,导致车子右前的大灯破碎、保险杠凹陷,损失严重。而骆男也告诉民警,自己急着到菜场买菜原本想骑到非机动车道上,但那时有辆三轮车停着,所以才骑上了机动车道。

▲宾士右前车灯被撞破。

骆大伯和方先生事发原地聊了一会儿后,发现彼此竟然是隔壁村的邻居,这连警方都感到惊讶!事后骆姓男得知宾士车损坏的部分约4万多元左右(台币约17.8万元),厚着脸皮向民警开口求情,希望能够体谅他家境一般,并把责任认定给宾士车。而一旁的方先生听见这说法也表示认同,愿意承担责任从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

不过交警黄春魁认为,「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必须积极面对,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因此当场拒绝他们的要求。不久骆大伯的儿子也赶到现场,也认同民警说法;最后交警认定,该起事故导致宾士右大灯损坏,电动车外壳破损,驾驶员骆大伯虽受轻伤,但由于不遵守交规,4万多元费用全部由骆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