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士拖行警80公尺判赔192万 妈宝毒犯:是他手伸进车内

盛姓男子当时大喊要找妈妈。(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警局三重分局光华派出所一名梁姓员警,2015年1月在龙安路巡逻时,发现盛姓男子开的宾士形迹可疑,并找到疑似毒品粉末盛男竟加速逃逸,后照镜钩到他雨衣行约80公尺,造成颈椎闭锁性骨折等伤提起告诉,新北地院审理时,盛男还称,「是他手伸进车内。」法官认为梁男没有过失,判盛赔偿192万。

▼梁姓员警重伤。

21岁的盛姓男子有4次因毒品案被逮的记录,2015年1月5日晚间,开着宾士车遇上梁姓员警巡逻,被查到车上竟然有1公斤安非他命,要求下车受检时,竟然突然关车窗,以超过70公里的速度逃逸,后照镜钩到梁员的雨衣,硬是将他拖行80公尺,地上还留下长长的拖行痕迹,长相被员警记下

▼盛男在妈妈陪同下投案

盛姓男子当时和员警拉扯,哭天喊地的要打电话,「跟我妈妈说可以吗?」最后才由妈妈陪同到派出所投案,但梁姓员警脑却因此脑震荡、颈椎闭锁性骨折,四肢也有挫伤,戴着护颈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因此提告,要求医疗精神赔偿等246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时,盛姓男子还辩称,「是他把手伸进我的车里才会受伤,要付比较大的责任。」但是法官认为,梁姓员警是依法执行警察勤务,并没有过失,此事造成梁无法劳动身心受害,因此判盛要赔1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