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宾士名车大雨泡水 停车场判赔1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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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女子承租位于台北市民生东路地下室停车场,但4年前下大雨经营停车场的祐家开发建设公司,却未堆叠沙包阻挡雨水,导致李女车辆泡水市价200万元的宾士车以73万元出售,她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祐家开发公司须赔127万元确定。

李女提告,她从2015年承租该车位,但2017年6月2日下大雨时,祐家开发建设公司未堆叠沙包阻挡雨水,或提供其他防护设备措施,致大量雨水冲入系争地下室并淹没她的车辆,她被迫贱卖车辆,受有127万元之损失,该公司负责停车场管理须赔偿。

高院认为,本件暴雨发生时,北市松山区当天10分钟雨量达21mm,1小时雨量达86mm,短延时降雨已超过降雨设计标准,属天灾,祐家开发建设公司依约负有尽力协助排除停车场损害,包括防止雨水淹入停车场及即时抽水排除的作为义务

不料,祐家开发平日未于地下室妥善放置沙包,或设置防水匣门,致当日下大雨时,未能在地下室出入口堆放沙包,减少流入地下室之雨水量,且未配合启动抽水马达致系争地下室遭大量雨水冲入,显违反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判须赔偿李女127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