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法让资产收归国有 嘉南农田水利会声请假处分遭驳回

法院认为农田水利法还没施行,驳回嘉南农田水利会甲处分声请。(图/翻摄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网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嘉南农田水利会认为,10月1日即将上路的农田水利法,是没合法征收就把财产划归国有的做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主张中华民国诉讼判决前,不能处分嘉南农田水利会的资产人事异动、变更农业用水权登记等作为,法院认为农田水利法尚未施行,于25日裁定驳回。

法院新闻稿指出,嘉南农田水利认为尚未施行的农田水利法,有违反宪法状况,但行政法院,是对过去或现行的行政法规审理,而只有在法律施行后,才有可能因为这条法律,而产生争执,认为无假处分必要,驳回嘉南农田水利会的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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