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农田水利会推派改制后代会长 农委会:依法无效

农委会表示,「农田水利法」已由蔡总统于今年7月22日华总一经字第10900083031号令公布,该法第34条规定自该法施行之日起,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不再适用,农田水利会原公法定位即不存在,自无会长职务,另外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18条会务委员会之职权亦不包含选举代会长,相关会议及选举结果均属无效。(本报系资料照)

农田水利会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改制为「农田水利署」,此举引来正反不一的声浪,然而日前云林农田水利会召开会务委员临时会,推派会务委员吴圳兴为改制后「代会长」,农委会今(3)日对此回应,农田水利会改制后纳入政府机关成为灌溉管理组织,农田水利会原公法人定位即不存在,选举结果自属无效。

农委会表示,云林农水利会于8月31日自行推选会务委员为改制后之代会长,另有少数水利会相关人士规划选举代会长,但是依2018年1月17日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之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40条规定,农田水利会会务委员及会长之选举已停止办理

且「农田水利法」已由蔡总统于今年7月22日华总一经字第10900083031号令公布,该法自施行之日起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不再适用,农田水利会原公法人定位即不存在,自无会长职务。另外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18条会务委员会之职权亦不包含选举代会长,相关会议及选举结果均属无效。

农委会已于9月1日函请云林农田水利会详细查明,若确有媒体报导选举代会长之事,吁该会员工勿协助违法会议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