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错晚餐妻逼夫脱衣罚跪 广告小妹:防家暴从两性平权做起
▲林姓男子为了一颗没加辣的肉圆打儿勒妻,后来在派出所向大众道歉。(图/记者陈丰德摄)
肉圆没加辣的家暴事件爆发,部分拥有类似经验的网友纷纷PO文分享自己的心路历程。经常在脸书评论时事的部落客广告小妹提到,这些年接触过的家暴受害者不下50人,而施暴者的共同点都是「because I can」,家暴受害者不分年纪、性别,「思考一下除了以暴制暴外,还能做什么?预防家庭暴力先从两性平权做起。」
广告小妹在文章一开头先以自己家乡见过的事件举例,当时的受害者是男性,只是因为帮妻子买错晚餐,在很冷的天气里被罚脱光上衣跪地思过,这件事还有登上当地的报纸,当时她还未满10岁,却知道邻居家家户户都有男性被这么对待,那时候的上海社会没有给这些男性同情或关怀。
今日新北市芦洲的肉圆没加辣事件也一样,不同的是受害者为女性和孩童,广告小妹认为,在台湾的家庭文化中女性是弱势,和上海相反,总是觉得忍一忍就过了,但从她这些年接触过的50多名家暴受害者看来,施暴者的共同点都是「because I can」,可见受害者是不分年纪及性别的,「麻烦那些正义的使者们,思考一下除了以暴制暴外,还能做什么?预防家庭暴力先从两性平权做起。」
▲这起肉圆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对家暴的讨论。(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
而律师吕秋远也提到,从民国99年开始,台湾的家暴声请案件每年都突破10万件,光是106年就有13万7148件,相当于平均每小时就有15件通报,如果真的遭遇家暴或身边有人受害,不妨想想以下十点:
第一,路见不平,不是「事后」打施暴者一顿就好。对施暴者施暴,会有伤害罪,在脸书上骂对方人渣等语,会有公然侮辱罪。在公开场合对施暴者叫嚣,会有恐吓罪。这些刑责,都要自负。到时候我担心是路见不平者得要对施暴者道歉赔偿。
第二,请不要对于身边的家暴案件视若无睹,媒体炒作以后再来义愤填膺。身边的家庭暴力事件很容易发现,例如朋友有不明伤痕、精神经常沮丧、被控制行动等等,这些都是留心就会知道的,请鼓励他提出保护令的声请。
第三,家暴多数是渐进式的,会先以控制、辱骂、彰显自己的优越等方式,再进阶到肢体暴力等行为,他是恐怖情人,以后就会是恐怖老公、老婆,不要以为控制就是关心、辱骂就是情绪失控而已。他会一再失控,然后你一再原谅。
第四,一日家暴,日日家暴的可能性就存在。对于家庭暴力不该容忍,你不是他的土地公、妈祖婆,他也不值得你牺牲自己的人生去救赎,请远离污染源,重拾新人生。
第五,保护令声请很简便,只要检附证据到警察局就可以声请。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透过检察官声请紧急保护令。证据部分,录音、line讯息、验伤单都可以,一旦声请以后,就可以获得基本保障。
▲家暴受害者不分年龄、更不分性别。(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第六,所谓的保障,就是法院会要求对方不可以再骚扰被害人、为不法行为,甚至可以要求对方迁出住所,或者远离被害人一百公尺之类的。倘若对方再犯,就可以现行犯逮捕,处以违反保护令罪。
第七,如果是肢体暴力,不要相信一时失控这种事,对方会动手打人,容忍就会养成习惯,最后只能仰赖乡民给予正义,可是这种正义,只会让舆论一时爽,打人法院逛。所以,暴力零容忍,这是铁律。
第八,即使没有经济能力,也不用委曲求全。社工会提供临时庇护所供居住,也会媒介工作,不要被对方有经济能力养家而忍气吞声。
第九,即使对方没有对孩子施暴,只是对自己施暴,也不要因为「要有完整的家」而妥协,孩子目睹以后会心里受创,以后可能会成为另一个加害人,对他的新家庭施暴。
第十,以爱为名的施暴最可怕,请不要相信这种东西叫做爱。爱不会以任何暴力与控制的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