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想不开没劝阻反而「谋为同死」判囚1年 释宪结果出炉

杜姓男子2015年与王姓女友在住处轻生,但杜却一人独活,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轻判1年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杜姓男子2015年与王姓女友在住处一起轻生,但杜却一人独活,杜男被依《刑法》第275条,谋为同死而帮助他人使之自杀罪判囚1年定谳,他声请释宪,主张这样的法律使人民无法自由行使「生命自决权」,宪法法庭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处罚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自杀或谋为同死之行为,并非非难自杀行为之正犯本身,裁定不受理。

2015年8月17日晚下午,杜与女友计划共赴黄泉,2人各自行吞服稍早购买之助眠药物后轻生,但杜男呕吐后清醒,看到女友已经死亡,惊慌失措2小时后才打电话给母亲转报救护人员到场,杜男遭轻判1年定谳。

杜男主张,刑法规定处罚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或谋为同死,使人民无法自由行使「生命自决权」,侵害人性尊严,逾越宪法第15条生命权之防御功能,目的不正当且手段不具必要性,违反宪法第23条之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及裁判宪法审查。

宪法法庭15名大法官审理后,认为刑法的规定是处罚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自杀或谋为同死之行为,并非非难自杀行为之正犯本身,裁定不受理。但大法官许宗力及黄昭元持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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