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告」飞扑!路过男吓到跌断腿 饲主坐机车上看惨赔9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廖姓铁工去年2月6日中午12时许带着宠物黑狗前往花莲县某麦当劳前,由于没有系牵绳,狗狗人行道上奔跑不小心撞倒路过的江姓男子,导致对方左侧股骨索性骨折。虽然廖男辩称是江男左脚勾到右脚,自己跌倒,但花莲地院法官不采信,最后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廖男饲养的黑狗吓到路人,导致对方跌断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廖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当天他与狗狗的确曾前往麦当劳,「我坐在机车上面,牠坐在我旁边」,此时刚好有3名男子从旁边经过,其中一人走路比较慢,大概在3步远地方有发出声音逗狗狗,甚至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结果就左脚勾到右脚跌倒,「我看他跳一下就自己跌倒,我的狗因为他摔倒的动作很大也吓到往后跳,没有碰到。」

而受伤的江男表示,当时和堂哥一起走去附近超商,经过麦当劳突然冲出一只黑色小狗,「牠撞到我的脚,把我绊倒,我倒在地上那只狗还有扑到我身上」,后来因为骨折疼痛,堂哥帮忙报警、叫救护车,也有质问饲主为何没有系牵绳,「饲主当下没承认那是他的狗,因为狗往我身上扑,他在旁边笑,我们问他是不是饲主,他才承认。」

当时负责承办这起案件的杨姓警员也证称,当天接到勤务中心通报,抵达现场时救护车已经到了,江男受伤倒地准备送医,廖男就坐在旁边人行道的机车上,「我问廖男发生何事,他说因为他的狗吓到江男跌倒受伤」,之后伤者打电话来说要提告,才协助处理这起案件。

由于多位证人证词与江男大致相同,花莲地院法官认为,廖男的说词无非是想卸责,不足采信,况且既然决定饲养狗狗,就应该系好牵绳,负起照顾责任考量到伤者受伤的程度以及他的经济状况,最后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