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大同医院经营权易主确定了 高市府+长庚签订医疗合作案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图/记者赖文萱摄)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高雄市政府跟高雄长庚医院完成「医疗合作案」缔约公证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市立大同医院交由长庚来经营,双方都表示要携手打造大同医院成为「高雄市第一家重度级急救责任市立医院」 落实社会责任及医疗公卫政策发展,也确定大同医院的重点发展方向包括「照顾弱势民众就医权利」、「重度级紧急医疗责任医院」、「社会公益与公卫医疗政策发展」及「保障留任员工权利」。

长庚团队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承接市立大同医院「医疗合作案」,提供70岁以上长者免收挂号费,低收入户与身心障碍者免除挂号费及部分负担,以照顾弱势族群。本合约第4条要求大同医院通过区域及教学医院评鉴,并且「重度级紧急医疗能力评定」分阶段通过卫福部认证。既有7大项长照服务全数无缝衔接;公共卫生指标订有68大项、167小项,未达标准均有罚则。

另外本合约保障留任员工的劳动条件「优于」现况,2024年8月31日前到职且留任之不定期契约人员,其特别休假等年资予以保留。另「每人每月再加发5000元计入个人月薪资,每年实质加薪(含纳入年终奖金及雇主劳退提拨)将超过新台币7万元」,并依每年度营运状况及用人费用比率「薪资优化」。

另外依2022年健保公开财报,高雄长庚体系「年用人费用占营收比例」(用人成本/医疗总营收)约43%,相较高医体系(含大同医院委托经营)36%至38%,长庚法人对员工「薪资优化」有显著实绩。定期契约员工属「继续性工作」者则「转正职任用」,确保符合劳基法规定。

▲大同医院新旧合约的比较 。(图/高雄市政府提供)

本合约10年间提拨整体营收2.8%回馈(相较于高医优先议约权提出0.65%,估计增加约10亿元)作为本市发展医疗公卫、预防保健及照顾民众等社会公益用途,受益的将会是全民。以上各项条文及指标均订有罚则,若限期改善仍未达标准属重大违约,得以依程序依法终止合约,强化其履约责任。

卫生局强调,在议约过程中长庚明确表示,以打造大同医院为「第一家重度级急救责任市立医院」为优先任务,院内医疗空间将重新检讨装修,评估将终止「健发体雕、皮肤管理中心」等与功能复原无关之自费医疗为主的营利单位。本合约也明定长庚需落实「社会公益与公卫医疗政策」使命,包含传染病防治软硬体能力如:「标准负压隔离病房」维护管理、「传染病检验能力认证」、「多元性别友善诊疗空间」等,并提供高龄友善、健康促进、社会福利如:「儿少虐待及家庭、性别暴力保护」专业服务。

本合约效期至2034年12月31日共10年间,将严格查核履约情况,若有违约情事,将处以惩罚性违约金,最高至新3000万元,情节重大者,并得依程序依法终止合约。卫生局将以定期会议及指标进度追踪履约进度及品质,卫生局、劳工局等市府主管机关亦持续监督确保长庚法人履约品质并落实医疗平权。

黄志中局长强调:大同医院发展「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是市立医院改革很重要的步骤,除了平衡高雄市南北医疗资源外,并因应「当地社区超高龄化(65岁以上长者占20%以上)」的医疗需求,许多急重症如:脑中风、心血管阻塞在高龄人口的高发生率可能在黄金时间内有机会被抢救,而不需要救护车转诊北高雄的医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