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移工从事许可外工作 北市3年开出282万元罚单

移工从事许可工作 北市3年开出282万元罚单。(北市劳动局提供/吴康玮台北传真)

农历年节将近,家家户户公司行号正进行大扫除,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提醒,有外籍看护工的雇主,只能让看护工从事相关照顾工作,切勿指派移工从事打扫等「许可外的工作」,否则将被依违反「就业服务法」处3万至15万元罚锾,北市3年来已开罚282万元,呼吁雇主务必守法

北市劳动局统计,雇主违法「指派聘雇的外国人从事许可外工作」的案件中,2018年裁罚31件、102万元,2019年20件、66万元,2020年37件、114万元,常见的案情包括,雇主指派家庭看护工到自家或亲友经营餐饮店内外场、看护雇主其他的家庭成员、从事遛狗、接送小孩状况

陈信瑜指出,我国聘雇外国人是采许可制,所以移工提供劳务范围,仅限于聘雇许可函的工作内容,外籍家庭看护工只能「在家庭从事被看护人的日常生活照顾相关工作」。

陈信瑜说,若雇主指派看护工打扫、照顾孩童、至店面协助经营,或是将聘雇的外籍看护工「出借」给亲友打扫等「许可外工作」,不论移工是否「自愿」或于「闲暇时间」帮忙,都是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3款规定「指派所聘雇的外国人从事许可以外的工作」,将被处3万至15万元罚锾。

陈信瑜也提醒,若限期改善的时间内未改善,雇主还会被废止招募许可及聘雇许可;另外雇主若非法容留「没有个人工作许可函」的外国人从事工作,也会被依「就业服务法」第44条规定裁罚15万至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