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绿主张宪法保障「被提名人有说谎权利」 黄国昌:离谱到不敢置信

▲民众党团召开「国会改革未违宪 民进党当家闹事无底线」记者会。(图/民众党提供)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行政院针对国会改革修法提覆议案,11日获总统赖清德核可。根据政院提供立院的函文,认为「被提名人尚未通过任命,若答复不实、隐匿资料或提供虚伪情事,立院不同意任命即为已足」等,民众党团12日一一澄清,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痛批,民进党认为《宪法》保障被提名人有对国会恣意说谎的权利,且若课予处罚就会违宪,「让人不敢置信。」

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干事长吴春城、立委林国城12日上午召开「国会改革未违宪 民进党当家闹事无底线」记者会,黄国昌针对行政院提供给立法院的函文依序做说明。黄国昌开场先表示,昨天行政院刻意到傍晚才将覆议送至立院,时间点上的选择,司法昭之心路人皆知,且政院覆议理由水准跟之前民进党散播的造谣图卡,没什么实际差别,让人瞠目结舌。

针对行政院称「法律案违宪,窒碍难行」言论,黄国昌质疑,「进党政府你们是做不到,还是根本不想做?」行政院什么时候变成太上皇机关,在宪政民主下五权分立都可以公然践踏,什么时候我国《宪法》赋予行政院违宪审查权?政院为了抗拒监督,竟然自行宣称三读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以及《刑法》相关条文违宪。

黄国昌说明,20年前大法官「释字第585号解释」就已经非常清楚,「立法院为有效行使宪法所赋予之立法职权,本其固 有之权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调查权,本次修法完善调查权及听证权之行使规范,并完备人事同意权之审查程序,俾利立法委员行使经释字认可之民意机关之权责。」质疑政院、民进党政府,连过去朗朗上口的识字585号,「全部都忘记了吗?」

行政院称「修正条文审议程序不符民主,有明显瑕疵」部分,黄国昌表示,这再次印证行政院长卓荣泰自居为《宪法》之上的太上皇机关,不仅掌握违宪审查权,行政院可自行宣告法律违宪,还可对立院审议程序指手画脚,更离谱的是完全昧于事实,因为此次修法完全按照现行法规,经过委员会审查,也开了公听会、党团协商,并到院会逐条表决。

黄国昌提及,行政院不愿尊重多数立委代表要推动国会改革的民意,意图以少数凌驾多数、打着民主却反对民主,自行扩权片面认定国会审议程序违宪,「请教行政院以及民进党政府,如果这次国会改革审议程序,从委员会公听会协商到院会程序如此完备,在你们眼中不符合民主程序、有明显瑕疵,那过去8年民进党强行碾压在委员会审议,有1分钟、6分钟纪录,甚至没经过委员会审议讨论、没开过公听会就迳付二读,辗压表决过关,这样的程序在民进党眼中是什么?」

针对行政院称「人事同意权审查恐使重要职位悬缺」,黄国昌提及,这让人完全看不清楚,过去民进党在野时一直强调「人事同意权」要强化、批评过去前总统马英九执政把立法院当立法局,其「人事同意权」没规范审查期限,对相关审查密度也非常低,导致在马政府的大法官审查仅花21天就完成。

黄国昌批评,当时民进党痛批马把立院当橡皮图章,现在民众党提出的修法,是将审查期限定「不得少于一个月」,怎么反而变成民进党口中的无限期延宕?「你们是法律常识有问题,还是试读能力有问题?说到底,民进党只想让立院沦为橡皮图章如此而已。」

关于行政院说「质询权、调查权、听证之行使违反权力分立、并侵害人民权利」,黄国昌强调,再次邀请政院与民进党政府看清楚识字585号,内容写道「立法院调查权行使之方式,并不以要求有关机关就立法院行 使职权所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料或向有关机关调阅文件原本 之文件调阅权为限,必要时并得经院会决议,要求与调查事项 相关之人民或政府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难道政院是自居太上皇机关,无视识字585号这么明确解释,自己说违宪就违宪吗?

行政院说「被提名人尚未通过任命,若答复不实、隐匿资料或提供虚伪情事,立法院不同意任命即为已足」、「要求具结及裁罚,处置失衡」,黄国昌批评,这白话文就是指「不需要法律责任、抓到说谎就不要过即可」,但「请问民进党政府,这是你们在人事同意权审查时,认为我国《宪法》所画的界线吗?我国《宪法》保障被提名人在审查程序当中,对于国会有恣意说谎的权益吗?」

黄国昌痛批,按照民进党解释,是认为《宪法》保障被提名人有对国会恣意说谎的权利,且若课予处罚就会违宪,「这么离谱的主张,让人不敢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