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11岁女童「送狗狗」!屏东男带回家侵犯…扯喊:很疼她 下场惨
▲吴男借着送狗狗名义,趁机侵犯11岁女童。(示意图,非当事人/免费图库pixabay)
屏东一名吴姓工人2018年间以赠送幼犬名义,将11岁女童小君(化名)带回住处指侵得逞,直到小君的国小班导通报后,整起事件才曝光。刑事部分,今年5月吴男遭判刑8年;民事部分,日前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判吴男分别赔小君及其母亲65万、35万元,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吴男平时与小君一家熟识,然而他却不怀好意,明知小君为心智缺陷之人,竟于2018年1月25日至2月20日、小君放寒假期间,以赠送幼犬名义,带小君回自己住处,进房脱光其衣物,并伸手侵犯私密部位得逞。
小君侦讯时曾称,由于妈妈不让她养狗,听到吴男要送她狗狗,便答应邀约前往吴男家,结果一走进门,吴男却脱她上衣,「用手插入尿尿的地方」,过程虽然不久,但她感觉「有一点痛痛的」;小君妈妈也补充,女儿身上有不明金钱来源,推测吴男可能是以金钱利诱女儿,女儿则是担心被骂未说实情。
不过,吴男否认性侵犯行,辩称平时与小君家属熟识,自己也很疼小君。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后,并未采信吴男说词;刑事部分,一审屏东地院依对心智缺陷且未满14岁之人强制猥亵、性交罪,将吴男判刑8年,案经上诉后,二审高雄高分院今年5月驳回,维持原审结果。
民事部分,法官考量刑事案件判决结果,再加上小君双亲已离婚,监护权归母亲所有,依侵害情节、小君及母亲所受精神上的痛苦程度,判吴男分别要赔65万元、35万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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