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400公顷农地光电案闯关? 农业部曝「多因素」:不可轻易变更

近日传出农林公司屏东老埤农场将变更400公顷农地作光电案场且已准备送件。(报系资料照)

近日传出农林公司屏东老埤农场将变更400公顷农地作光电案场且已准备送件,农业部称,尚无接获该案审查或徴询同意情事,且该农地涉及农企业法人承受许可,受到农地农用限制,且涉及环境生态议题须受检核,所需考量事及价值甚多,以及必须进行在地沟通,绝非可轻易变更。

农业部表示,2000年农业发展条例修正,对于近80万公顷的耕地,除开放自然人可以自由买卖外,仅限农企业法人经营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类目,符合一定标准,才可承受耕地,希望透过企业协助农产业升级,达成农业永续经营目标,农业经营利用计划书为审查重点,经审查同意后,即需维持所核准农业经营利用,并无所谓完成使用而可变更作他用,当年农林公司为作茶叶生产,因该案场区块完整,已成为茶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历年受到农业部农粮产业及试验研究单位协助及辅导。

农业部强调,至于报导提及茶树结合光电部分,农业部再次强调,地面型农电共生并无开放,现阶段仍在农业部试验单位实验中。同时,在优先维护粮食安全及保护农地永续经营的前提下,以「农业为本、绿能加值」为原则,跨部会合作推动农业绿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