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获花莲应召集团!受害女遭骗卖淫「月赚300万」做满250人缴手续费
▲海巡署与检方破获卖淫集团。(图/记者张一中摄,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海巡署长期埋伏与跟监,日前破获在花莲某汽车旅馆应召女子卖淫,进而循线逮捕名为「姐姐」的卖淫集团陈姓负责人。据了解,该集团长年在桃园、台北、宜兰等处以网路经营大型应召站,光是「花莲站」每月不法所得就逾300万元,全案依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移送。
调查指出,该集团诱骗外籍女子来台从事按摩工作,先要求对方缴付4000美元(约新台币12万元)手续费,若缴不出来,就要免费帮集团「做满250人」,每做完一次就给付900元,受害女子包括有一名未满18岁的少女。
海巡署侦防分署侦防查缉队、舰队分署花莲海巡队及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机动队共组专案小组,5日报请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在花莲某汽车旅馆查获「姐姐」卖淫集团,其中包括4名中国籍女子、1名未成年外籍女子、3名嫖客,并循线找到集团陈姓负责人的住处,当场查扣笔电手机与存簿帐册。
专案小组表示,该集团以介绍按摩工作为由,诱骗中国、越南、泰国等女子来台打工,然而当她们来到台湾后,却被告知必须要缴交手续费,否则就以免费帮集团「做满250人」作为缴交费用,集团里的女子做了3、4个月才还清;然而,一次性交易3、4000元,受害女子才领到900元。
全案依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刑法妨害风化、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入出国及移民法等罪嫌移请花莲地检署侦办,并持续追查「姐姐」卖淫集团是否有上游和相关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