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电子帐簿 享三奖励
营利事业采电子帐簿相关规定
鼓励企业使用电子帐簿,财政部祭三大奖励,包括除经审核有异常项目者外,免再提示凭证供核、可有条件采书面审核,免列入营利事业所得税选案查核对象,还有专人协助解决税法相关问题。
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调帐查核案件,除了会计师签证申报案件、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及其作业组织申报案件、决算申报案件及清算申报案件四种,其他都可采用网路或媒体提示帐簿资料电子档案。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可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下载安装电子帐簿上传软体,利用网路平台上传或媒体递送帐簿资料电子档案,即不必再提示纸本帐簿。且营利事业经由网路成功上传帐簿资料电子档案后,可将其他补充资料,如股东会决议文件、薪资印领清册或租税减免证明文件等,都透过网路上传。
财政部指出,营利事业只要在稽征机关所定提示帐簿资料期间或核准提示帐簿展延期间内,如期以网路或媒体方式提示总分类帐及其他足以表达营运状况的完整帐簿资料电子档案,即可适用三大奖励。
第一是除经审核有异常项目者,不必再提示凭证供核。第二是除当年度经稽征机关调整全年所得额100万元以上,其后两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案件未经人检举或无涉嫌违章短漏报所得额,可免列入营所税选案查核对象。但财政部也说明,第二项的对象必须是经稽征机关查获当年度短漏所得税税额不超过新台币10万元,或短漏报课税所得额占全年所得额比率不超过5%,且非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并缴清税款及罚锾。第三则是得由各地区税局指定,专人协助解决或指导有关税务法令及实务问题。
举例来说,甲公司11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经国税局通知提示帐簿凭证,该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上传日记簿、分录簿、现金簿、销货簿、进货簿、存货明细帐、商品进销存明细表及期末存货明细表等完整电子档案资料,经审核无异常项目,即符合奖励措施。
在这样的情况下,甲公司未来两年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即可免列入选案查核对象。但国税局也提醒,营利事业必须如期提示完整帐簿资料电子档案,才能适用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