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湾吉诺公司董事长竟是内鬼 泄漏营业秘密下场出炉
前台湾吉诺公司董事长林锡宏泄漏营业秘密遭判囚1年10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2013年美国吉诺公司设在台湾的吉诺公司董事长林锡宏,和连姓离职员工及大陆厂商共同在非洲成立境外公司,林要求员工泄漏吉诺集团有关物料成本等的营业秘密,最高法院依意图在外国、大陆地区使用,未经授权而泄漏营业秘密罪将林判刑1年10月确定。
美国吉诺公司在台湾设有吉诺科技公司,台湾吉诺公司则在大陆地区转投资设立深圳吉诺公司,该等公司都是吉诺集团所属之公司,林锡宏在2007年到2013年担任台湾吉诺公司之董事长兼总经理,统筹公司一切事务,但却与离职员工私下成立公司。
林在担任台湾吉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与离职的连姓员工、大陆钻宝公司包姓负责人,在东部非洲外海之「赛席尔共和国」成立与大陆钻宝公司相同英文名称之境外公司,台湾吉诺公司其他股东发现后质疑其动机,2013年4月30日林从台湾吉诺离职及退出经营。
但林锡宏与大陆钻宝公司员工等人,为了林所成立的非洲境外公司未来营运之利益,由林将所欲取得之资料告知当时还台湾吉诺公司任职之员工,将吉诺集团物料成本分析表之营业秘密等,以电子邮件传送给连姓离职员四,连再转发给林。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认为,林锡宏为图私利,趁机取得吉诺集团有关物料成本等之营业秘密企图从事同业竞争,罔顾产业伦理与竞争秩序,且林锡宏犯后均仍否认犯行,将他判刑1年10月,林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