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兴钢铁回填有害事业废弃物20年 二审轻判千万罚金免了

千兴钢铁公司涉嫌将有害事业废弃物回填到公司厂区土地,台南高分院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判刑。(本报资料照片)

国内不锈钢冷轧板材供应大厂千兴钢铁,20年来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将有害事业废弃物回填到公司厂区土地下,经开挖发现掩埋总量达6万5573公吨。一审依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申报不实等罪,将前后任董事长叶硕堂、叶雅伦父女,分别处刑5年4月、3年,千兴公司罚金1200万元,谢姓经理处刑2年6月后,台南高分院30日改判叶硕堂徒刑5年;叶雅伦判刑2年,缓刑3年,1年内支付公库50万元;谢男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1年内支付公库20万元;千兴公司的罚金则取消。

一审指出,千兴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在国内占有一定比重,本应克尽企业社会责任,在谋取利润的同时,更应维护环境生态的永续发展;不料,千兴及前后任董事长叶硕堂、叶雅伦父女,竟仅为节省公司营运成本,长期不实申报,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方式,不法规避主管机关对废弃物的监督管理,非法从事废弃物的堆置、掩埋及弃置等犯行,导致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对于土壤成分及生态环境均造成难以回复的损害,贻害地方,恶性重大。

一审认为,叶硕堂父女、谢姓经理人、孙姓、赵姓及杨姓副厂长及7名员工,均未遵行环保法规,明知千兴并无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竟非法清除事业废弃物及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罔顾公益,无视此举将造成台湾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整体环境及国民卫生造成危害,应严予非难。

据查,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彭盛智于2017年8月间接获检举,指千兴公司涉嫌将事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回填到公司厂区土地下,违反废清法。经指挥保七总队会同环保署南区督察大队前往千兴厂区稽查,认定该公司有将事业所产出的污泥、集尘灰等事 业废弃物,掩埋于厂区后方空地,经采集样品化验,发现所含重金属总铬、六价铬浓度均超过标准值,属有害事业废弃物。

检方还发现,千兴非法从事废弃物的堆置、掩埋及弃置,期间长达20年,弃置面积将近3公顷、堆叠高度3.5公尺,总量高达6万余公吨,土壤遭受重金属污染的总量约为547公吨,估计节省3.5亿元处理费,还好地下水并未遭受污染,对环境生态的危害至深且巨;同时,犯后还否认犯行,更卸责诿过于员工,未见悔意,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