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警公文还用手指狂戳胸 轻度智障男呛:为什么不行看

陈男患有轻度智能障碍,今年5月要抢员警手上公文,狂戳员警脸颊胸口。(图/达志意图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新北汐止一名46岁陈姓男子患有轻度心智功能精神障碍,有伤害等多项前科,今年5月汐止分局2名员警到陈男住处卫生局通知,没想到陈男竟意图抢走员警手上公文,还质疑「我为什么不行看」、「我要跟你上级检举」,甚至以手指狂戳郑姓员警的胸口及脸颊,双方爆发严重拉扯,导致郑姓员警身上多处受伤。

判决指出,今年5月31日汐止分局郑姓员警与另一名女警到陈男住处送卫生局通知,但陈男无视员警察询问身份,迳自上前要拿走郑姓员警手上公文遭拒,甚至多次以手指戳员警胸口、脸颊,并说「我为什么不行看」、「不管是不是我的,你不给我看就是你不对」、「你不给我看,我要跟你上级检举」等语,随后更用胸口顶住郑姓员警,双方发生严重拉扯,过程中路人连忙劝阻并将2人分开,等到支援警力到场后,陈男被压制在地,郑姓员警则是制服有多颗钮扣脱落,左手及前胸壁也有挫伤。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陈男经新北市政府委托鉴定结果,虽为轻度之智能障碍,得领取轻度身心障碍证明,但事发过程中,陈男曾说「你不给我看就是你不对」、「你不给我看,我要跟你上级检举」等语,足认陈男不仅知道郑姓员警正执行公务,且还能与其应答,甚至扬言要检举员警,与常人并无明显差异;不过念在陈男犯后尚知坦承犯行且为轻障者,另外参酌其年龄智识生活经验等,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