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队员收老母240万 强送安养院判还钱

男送老母到长照中心,遭判需将240万赠与返还。(本报资料照片)

在北市清洁队工作的许姓男子,2014年以来陆续收受80岁母亲赠与的240万元,2018年却不顾母亲意愿,下,将她送至安养院生活,许母认为儿子不孝,日前将法院要求全额返还赠金,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许男未尽扶养义务,判决钱需全部还给母亲,可上诉。

许母提告主张,2014年起,她陆续将自己省吃俭用的养老金,以10万、20万不等金额,都交给儿子,至2018年总共给了240万,不料当年11月,儿子在她不同意下,硬是将她骗入长照中心居住,不愿和她同住,也不愿照料生活起居。

许母称,此外儿子还将她的身分证、残障手册、银行存褶、灵骨塔权状等全部偷藏起来,意图让她无力打理金钱,每个月还只给她2000元零用金,只能在长照中心老死,许母认为儿子太过绝情,要求将当年送他的钱全部要回。

许男则声称,2014年起他与母亲同住,一起都有照料她的生活,2018年因家庭、相处问题,才决定让母亲前往长照中心,事前有与母亲沟通,且每月3万元均由他支付,没有中断过扶养责任,还表示从不知道母亲这么不喜欢住在那里。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许男获赠240万,却每月只给母亲2000元,认为他未善尽扶养义务,且老妇除一耳中听外,可以自行洗澡、搭公车、就医,头脑清晰,言语表达也很清楚,并没有达到需要住在长照中心的情形。

法官采信许母说法,认为许男额愿花钱,将她「困」在长照中心老死,让她丧失生存意志,判决许母得撤销赠与,收回24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