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骨折女网友照三餐性侵 高分院为这原因改重判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依庄男对《身体障碍之女子犯强制性交》共四罪,各判处7年2月有期徒刑。(示意图 / 中时资料照)

南投市一名庄姓男子在交友软体上通过化名「霸气宏」,结识女网友晓云(化名),对谈中得知晓云双脚骨折,且为身障人士后,竟趁机将人囚禁,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审理时,依庄男对《身体障碍之女子犯强制性交》共四罪,各判处7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庄男2021年于网络上使用暱称「霸气宏」并结识网友晓云。双方互聊中,庄男得知晓云双脚骨折开刀、行动不便,更知悉对方为身障人士后,同年7月4日凌晨开车载她北上基隆,并将载往其租屋处后将人囚禁。

晓云强调,她期间曾明确说出「你很烦」、「我不要」表示拒绝,但庄男仍无视其意愿将她推开,并分午、晚二时段性侵得逞。晓云也指出,后来她趁着庄男外出上班,赶紧拿手机传讯息向朋友求救,并在友人陪同下报警处理,案情方才得以曝光。

南投地院原依4宗强制性交罪、1宗伤害罪,各判庄男3年4月、3年4月、3年4月、3年4月及3个月有期徒刑。

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认定庄男明知晓云为身障人士,却仍基于对身体障碍女子强制性交的犯意,实施侵犯行为,最终撤销4宗强制性交罪原判决,判处7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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