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来源:经济日报
依照法律规定设税、征税、治税,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稳步推进立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税收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中,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成为税收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梁季表示,税收法定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确保税收法律正确实施,提高纳税遵从度,保障纳税人权利。同时,提升税收政策的确定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今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税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立法工作加快推进,18个税种中有13个税种已完成立法。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梁季认为,资源税、关税等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增强了税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强化税收执法刚性;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及时修订,确保税法与时俱进,体现了现实发展对税制改革的需要。
健全税收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一系列税制改革发展任务,包括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等等。
“随着新业态不断涌现,税收制度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税源转变的现实。构建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需要深入研究新业态、深化对新业态的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杨志勇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新业态的纳税主体、劳动用工模式、商业模式,以及利润来源具有多样性及复杂性的特点,对传统税制提出了挑战。提升税收制度与新兴经济的适配性,并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对新业态的管理,有利于促进新兴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一直备受关注。“直接税的重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因此,健全直接税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李旭红说。
规范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16526亿元。
梁季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是各国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税收调节调控职能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科学、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必要的。同时,也要防范政策被滥用、扰乱市场秩序的风险。对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规范,既是保障税收收入职能的需要,也是确保税制统一、税负公平的需要。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给予支持,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税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李旭红说。
如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李旭红认为,一是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结构和布局,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增强税收优惠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二是加强优惠税种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其他政策间的协调,增强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三是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日常管理、政策退出、政策评价与监督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切实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能力,释放税收优惠政策效能。
“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出台税收优惠支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可执行性以及实际效果。”梁季表示。(经济日报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