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进口蛋品流向 行政院启动联合稽查计划

确保进口蛋品流向,行政院启动联合稽查计划。(本报资料照片)

近期各界关切鸡蛋相关议题,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督导协调农业部及卫福部食药署于今(3)日办理法规说明会,邀集国内相关蛋商公会、液蛋业者、报验义务人,宣导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标示相关法规及案例说明。后续中央与地方政府农业局(处)、卫生局也将于11月起启动联合稽查。

卫福部食药署与农业部已于今年9月19日至23日间完成16家进口鸡蛋洗选业者、13家仓储/物流业者联合辅导及59家液蛋制造业者查核,并于同月14日起针对全国贩售通路进行市售鸡蛋稽查专案。

农政及卫生机关除持续就法规及管理面检讨精进相关措施外,另针对民间自行进口鸡蛋或液蛋,政府亦积极加强宣导并督促业者于国内进行洗选贩售或制作成加工蛋品之标示,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保存产品销售纪录。

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督导协调农业部及卫福部食药署于今(3)日办理法规说明会,邀集国内相关蛋商公会、液蛋业者、报验义务人,宣导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标示相关法规及案例说明。后续中央与地方政府农业局(处)、卫生局也将于11月起启动联合稽查。

本次稽查规划依卫福部食药署定期盘点进口蛋品业者之名单,由业者登记地所辖之农业及卫生单位共同执行查核。查核重点包括:食品业者是否保存来源文件及流向纪录、产品标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例如原产地(国)是否正确、进口鸡蛋如经洗选,其有效日期不得超过该进口鸡蛋之有效日期、液蛋产品之混合加工未有实质转型,原产地应依混装含量(重量)由多到少个别标示等。

如查有标示不符情事,将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裁处4至400万元罚锾,有卫生安全疑虑时,得命食品业者暂停作业并封存该产品,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

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强调,政府将持续加强进口蛋品边境查验及后市场稽查,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