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创新科技基金炒股案 黄常荣150万交保
群益投信炒股案,人头帐户提供者林彦合(左一)、统一证券营业员张志豪(左二)检察官复讯后分别谕令以100万、10万元交保。(姚志平摄)
利用「群益创新科技基金」拉抬炒股的基金经理人黄常恩、人头户林彦合,经调查局新北市调处约谈到案,移送台北地检署经检察官复讯后,谕令黄常恩150万元、林彦合100万元交保,涉嫌外泄金管会调阅人头帐户交易资料公文给黄的统一证券营业员张志豪10万元交保。
检调2019年就在侦办这件炒股案,黄常恩是群益投信旗下的「创新科技基金」经纪人,他在2018年9月至11月间,先利用林彦合名下的人头帐户买进股票再拉抬,套利近1600万,并造成基金亏损2200余万元,黄、林2人前年被约谈,检方讯后依违反《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分别谕令300万、200万交保。
检调扩大侦办后发现,黄常恩2018年还利用林彦合及其他人头户买进原相、晶电等三档股票,再用基金大笔下单拉高股价后出货,从中获利240多万,与先前犯罪行为加总,造成基金亏损超过2300万,涉犯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特别背信罪。
黄、林等人从2018年4月到2019年8月,大笔买进元太等5档股票,基金再进场拉抬后出货,不法获利1.9亿,因群益基金在黄的操作下,也从相同的5档股票获利没有损失,黄等人违反证交法操纵股价罪。
另与黄等人配合的统一证券营业员张志豪,在金管会察觉黄、林等人相关帐户交易异常,发出公文调阅人头帐户交易资料,竟然将公文外泄给黄、林等人,使他们有所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