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上市柜公司自救 金管会重新检讨乐升条款
上市柜公司发完可转债后想执行库藏股自救,金管会要券商公会研议是否松绑乐升条款。(图/资料照片)
上市柜公司发行可转债后三个月内,不得执行库藏股,在新冠肺炎的非常时期,卡住公司自救脚步,证期局局长王咏心26日表示,已请券商公会检讨此规定。由于是券商自律规范,就请券商检讨是否可在一定条件下,有放宽的可能性。
这项规定是在券商公会「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自律规则」,第4-12条明订,可转债(CB)发行公司要出具承诺书,从申报到CB挂牌后三个月内不得买回自家公司股票,且条文是2017年1月1日上路,市场称之为「乐升条款」。
主要是金管会2016年时金检发现有14家券商在2013到2015年之间,配合27家上市柜公司将可转债配合内部人,再进行相关股票套利,其中康和证被金管会发现协助乐升找人头,承购CB,因此被金管会重罚;且之后金管会要求券商公会研议自律规范,严格限制CB询价圈购时有发行公司内部人或其人头承购,同时申报到挂牌后3个月内,不得买回自家股票,即不得执行库藏股。
证期局表示,主要是之前曾发现上市柜公司发行以10元执行的CB,再放利多或执行库藏股,例如将股价拉高到15元,CB的投资人就会以10元价格转换股票,再到市场上出售,即有5元的套利空间,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CB投资人毕竟是询价圈购的特定对象,若有这样的套利空间,对所有股东「不公平」。
但因为有上市柜公司找上立委陈情,强调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资本市场动荡,金管会也呼吁上市柜公司执行库藏股「自救」,却卡在刚发CB的三个月限制,动弹不得,要求金管会检讨松绑,因此金管会就请券商公会再重新研议,是否有限度的放宽乐升条款。
证期局也统计,目前CB挂牌还在3个月期限内的上市柜公司共有20家,即目前不得执行库藏股。已请券商公会尽速检讨自律规范是否有调整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