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教师工时补休难? 高市家长团体联署「打卡制」

高雄市教育局9月与校长团体签约「落实」每日8小时工时制,23日家长团体联袂向教育局递交联署书,要求老师采「打卡制」。(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教育局9月与校长团体签约「落实」每日8小时工时制,明定教师在校服务时间,以每天8小时,每周5天40小时为「原则」,若超过8小时应给予加班费或补休;但23日家长团体联袂向教育局递交联署书,要求老师采「打卡制」,包括寒暑假也一样。教育局26日表示,目前已与家长协会进行商讨,也已函请各校落实职务代理并维持必要人力,不得影响民众及师生权益。

2011年4月,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初审通过《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教育部随后也修订教师请假规则,明定教师在校服务时间,以每天8小时,每周5天40小时为「原则」。

但原则发布后却成为学校与教师的一大挑战,包括如何规范教师的工时与工作内容,教师站导护、指导学童用营养午餐、校外教学时间、课后辅导及家庭访问等,是否列入每天8小时计算?

而学校安排教师每周出勤时数为40小时,每日若超过8小时的工时 应给予加班费,若加班时数未满1小时应以1小时计算,学校因经费不足无法给予加班费时,应给予依加班时数乘1. 5倍计算的补休时数。

高雄市家长联盟总召洪志和表示,这样纠结复杂的劳资考量,感谢台湾教师最终仍本着教学与辅导是天职与热诚,为父为师的教导我们的孩子,这也是家长及孩子「尊师重道」的根源。现在却因为9月28日,高雄教师团体独步台湾教育界,与高雄校长团体「劳资协商」签约,让这个默契可能出现破口,甚至破窗效应了。

因此高雄市家长协会、高雄市各级家长会长协会、高雄市学习障碍教育协进会、高雄市家长教育志工协会及高雄市家长联盟等主席,联袂向高雄市教育局递交连署书,要求教师采上下班打卡制,包括寒暑假也不例外。

高雄市家长团体们忧心,教师若以劳工工时计算,超时部分便要求加班费或1.5倍补休,如不好好检视及管制,恐将造成教育预算排挤其他重要教育规画以及校内正常上课断层、代课品质及学生无法适应等等,严重影响孩子受教权益。

家长团体也提出抗议表示,老师校长劳资协议,有考虑我家长消费者的权益吗?打破了这个默契,真的是所有老师要的吗?要的话,就权利义务都规范,才能维护所有亲师生权益,才是真正的校园正义。

对此,高雄市教育局回应,9月25日已邀请本市校长协会、教师工会及家长协会等代表,研商讨论本市高中以下学校教师非上班时间奉派出勤之加班费替代机制;现行教师补休如遇课务,通常以调补课或委托合格教师代课,并由请补休假之教师自付代课钟点费。

教育局强调,考量教师工作以教学为主,现行规定上下班无需刷卡,本局会持续责请各校强化校务管理、维护教学品质及确保学生受教权益,也期盼藉重视教师合理劳动权益,激励教师回应社会的高度期待,并成就更多高雄的莘莘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