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下海替尪还债 反被告「侵害配偶权」 法官1理由挺爆

桃园一名女子在酒店担任陪侍,被丈夫控告侵害配偶权。 (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郑姓人夫怀疑担任酒店小姐的妻子私会男客,自行搜证后,依侵害配偶权为由,向妻子提告求偿。桃园地院审结,认为女方的职业本须与男客人密切联系,难认其有侵害配偶权,判郑男败诉。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郑男主张与妻子于2014年结婚,2020年间妻子为了偿还他的债务,下海至酒店担任陪侍小姐,由他每天亲自接送,但他却发现妻子与另名范姓男客人私交甚密,还一同在商旅过夜。

郑男拿出妻子与范男的LINE对话纪录,妻子曾说,「那有想我吗」、「那有喜欢我吗」「那有爱我吗」、「我一直担心怀孕这件事情」、「那要吃避孕药是吗」、「也会破坏你的家庭」、「你掰开我的腿尿尿碰尿尿的地方」等语;范男则回复,「我应该要戴厚」、「爱你」等语,认为妻子出轨,愤而提告向两人求偿100万元。

对此,人妻辩称,她为了偿债至酒店上班,范男仅是客人,两人为普通酒客关系,并无交往与暧昧之处,纵使有暧昧与亲密行为,仍属酒店的工作性质,男认定她已侵害配偶权。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郑男所提出的证据并无法证明妻子与范男共处一室,且酒店陪侍的工作性质,不免须与客人有暧昧对话,实在难认有破坏夫妻关系的情事,仅属于个人人格自由的表现,故判郑男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