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华侨女丢钱包 埔里男占为己有遭法办

林男捡到钱后据为己有,因涉侵占遗失罪嫌,已函送南投地检署侦办。(民众提供/黄立杰南投传真)

埔里分局日前接到一名日籍华侨女子报案,表示她骑车经过埔里镇中正路时,随身钱包不慎掉落,遗失居留证和钱包内现金内心十分着急。警方循线竟发现一名埔里男子,捡到钱后据为己有,因涉侵占遗失物罪嫌,已函送南投地检署侦办。

埔里派出所受理该案后,立即协同报案人女子前往现场及附近实施查访,沿途调阅各民宅路口监视器,锲而不舍地逐一搜集并分析监视器相关画面,顺利在一处民宅自家装设的监视器中,发现一名林姓男子骑乘脚踏车经过该地点,疑似捡起一个钱包看了后竟占为己有然后扬长而去,惟该监视器画质不清晰,于是警方遂继续推断其行经路线,再调阅监视器画面,确认该男涉有嫌疑,遂立即通知其到案说明。

林姓男子在接获警方通知后,深知案情败露已无法隐瞒,主动到所说明,并坦承犯行不讳,其表示除将现金占为己有外,另将钱包及所有证件随机丢至和平东路邮筒内。

林男因一时起了贪念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全案讯后将林男依涉侵占遗失物罪嫌,函送南投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双胜法律事务所律师刘忠胜表示,部份民众可能以为捡到遗失物丢到邮筒能够寄还给失主,是不正确的想法,应该要交给警局。而此案拿了钱又丢到邮筒内,较可能被认定是灭证的行为。

钱包失而复得后,女子感受警方面对这种小案子却能够本着同理心去主动处理,锲而不舍的追查并积极协助找回遭侵占的财物及丢失之证件,着实让人内心感动,对处理员警热忱服务,致上无比感谢,直称赞埔里除了「好山、好水」外,连波丽士大人也让人觉得「好贴心」。

埔里警分局分局长方秋梅特此呼吁民众,如捡到拾得物品应即刻送交警方处理,切莫因贪图一时利益触法,因小失大实在是得不偿失,「拾金不昧」才是最好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