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金機洗錢 花蓮市代會主席涉詐

花莲市民代表会主席李振玮(左)涉嫌洗钱等罪,可疑金流高达八千万元。记者萧雅娟/摄影

检方命李、张各一百万元交保,其他人五至十万元交保。

警方调查,四十岁李振玮二○二二年七月购买建设类空壳公司,变更为网路资讯类,向银行开设公司帐户;诈团以投资股票、虚拟货币等骗被害人汇款,上网转帐四层至李的公司户,由李或李的助理领出,面交给自称虚拟货币商五十岁张姓男子,或转帐至张的吴姓妻子帐户。

张获得款项后,将等值泰达币转至李在非虚币交易所开设的电子钱包,李再透过同伙转至境外钱包。因为现金量大,张向保全公司租用两台入金机,放在台中市住家,每月每台租金二万三千元,每台可存入八千张纸钞,换算最多可存八百万元,保全公司会派员至张的住家打开入金机收取现金,清点后再将款项汇至张的公司帐户。

警方清查,李的公司户经手八千万元,其中一千九百万元是诈欺赃款,有廿二人被害,张经手每笔抽取百分之五至十佣金。

刑事局侦二大队第三队追查,上月十九日在台北、新北、桃园、新竹、台中搜索,拘提李、张、吴及车手、水房成员、人头共十二人,依诈欺罪、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移送。李、张称,从事虚拟货币交易,不知收到诈骗赃款。

官警说,这是国内首度查获入金机洗钱案,入金机就像「只有存款功能的ATM」,犯罪分子以入金机洗钱,应是避免赴银行存入大笔现金引起怀疑,也避免被「黑吃黑」打劫。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说,将进一步了解银行是否涉入,银行不会随便设置入金机,而是会进行客户审查,检视营业规模等;通常设入金机要有大量现金流,受理设置入金机业务的国银有五、六家,每家设置入金机个数不到十家,以医院、百货公司、卖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