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案判无罪 刘承武:有样学样天下大乱

杀警案判无罪,检察官刘承武完全不能同意。(本报资料照)

铁路警察局员警李承翰被发生补票纠纷的郑姓男子刺死,嘉义地方法院依郑某罹患精神疾病宣判无罪,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刘承武对这样的判决结果表示「完全不能同意」,法条要修正,精神分裂患者要多次鉴定才行,否则受害家属情何以堪,如果大家有样学样,那岂不是天下大乱?

从事犯罪被害人保护业务多年的刘承武表示,《刑法》第 19 条虽然规定,行为时…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不罚。但是第三项也规定「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法官忘了引用第三项规定精神疾病也不能免责条款,因为至少有过失甚至故意不吃药。

刘承武强调,依据公民与政治国际人权公约规定有精神障碍的人犯罪,不能判死刑而已,但是依据《刑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精神障碍的人因为故意或过失不吃药因而自行招致疾病始从事犯罪行为者,还是应该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