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整地触法 苗栗开罚214万

苗栗山坡地全县面积88%,农民厘清地目界线触法受罚,去年苗栗县政府开罚23件,提醒农民动作前先咨询申请。(苗栗县政府提供/何冠娴苗栗传真)

苗栗县山坡地占全县面积88%,农民在林地整地除草砍树或砍竹子须向水保农业单位申请许可,否则可依《水土保持法》及《森林法》分别开罚。苗栗县政府农业处统计,去年有23件违反《森林法》,依法开罚214万元,其中多以在林地放置货柜资材室,或在农牧用地整地时越界砍伐到林地树木

县府农业处表示,依据《森林法》、《森林法施行细则》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规定,林地范围包含林业用地或森林区、山坡地保育区暂未编定地、风景区暂未编定地或森林区暂未编定土地,林地内整地除草、砍树或砍竹子前,若未经农业处及水利处申请核准,即进场施作,可依《水土保持法》及《森林法》分别开罚。

农业处副处长陈树义说明,苗栗山坡地保育区多,若山坡地为农牧用地,砍伐就不必申请,但要使用到怪手整地、挖掘等会改变地貌行动,需向农业、水保单位提出申请,县府水利处也设有水保技师服务团,可以协助民众画设简易水保图资。

另,林业用地包括暂未编定的土地,陈树义表示,未编定用地皆视为林业用地管制,由于许多农民在自己农牧用地上砍伐整地,未了解清楚界线,往往不小心越界触法,经空拍、民众检举查证属实,可依《森林法》开罚12万元、水保法6万元。

农业处林务科指出,在林业用地开挖整地未经申请,依《森林法》可罚12万到60万,通常会与水保法并行开罚,去年23件违反共开罚214万元,多以在林地放置货柜、资材室,或在农牧用地整地时越界砍伐到林地范围遭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