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新规定?毛小孩戴口罩才能出门 网批:没考虑饲主心情
新北市淡水区「海洋都心1期」,该社区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告,要求该社区住户所饲养的要求中、大型犬必须戴上「口罩」,引发不少养狗住户的不满,认为可以做适当的宣导,但是强制要求就有点过分。但是根据法令,若规约中有相关条款,社区管委会可以规定中、大型犬类需戴口罩,因此管委会此举并无不妥。
网友近日在脸书社团《海洋都心住户公开社团-V10淡海新市镇站-美丽新影城广场》PO文,「海洋都心」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告一项讯息,要求该社区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要植入晶片,而且饲主必须将宠物的照片和植入晶片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给管委会做纪录。此外,还有一项令人匪夷所思的规定,要求中、大型犬必须戴上「口罩」。
网友表示,「为什么强行规定狗要戴口罩,我家的狗养了12年从没戴过,若是会咬人的戴是合理的,但强行规定是怎样,就为了少数几位怕狗的人就强行规定,有考虑过饲主的心情吗?」
▲「海洋都心」管委会公告要求住户饲养的中、大型犬须戴口罩。(图/网友提供)
其他网友反应正反两极,有网友认为,「法令有规定大型犬要戴口罩,我自己也有大型犬,出门都有戴口罩」、「我是觉得可以宣导,但是强制就有点过分了,没人被咬都没事,但若有人受伤了真的会吵不完,社区应该也是希望大家都是邻居不要为了这种事吵架」、「有些狗真的很凶,社区里别说小孩常被狗吓,连大人也常被吓」。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社区可另外订定「规约」,禁止住户饲养动物,另第16条也指出,「住户饲养动物,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规约另有禁止饲养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景文物业管理机构董事长郭纪子指出,普遍而言,住户会透过规约授权管理委员会订定社区的「饲养动物管理办法」。若规约中有相关条款,社区管委会可以规定中、大型犬类需戴口罩,并不需要经过区分所有权会议通过才能有这项规定,除非社区规约没有授权管理委员会订定相关管理办法,才需要经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另依《动物保护法》第 20 条规定,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7岁以上之人伴同,具攻击性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目前社区宠物越来越多,造成社区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问题,郭纪子建议,住户进入社区公共场所,应加强中、大型犬类的管理,并支持管理委员会的适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