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差”“合成肉”,一男子吃烤肉后在抖音上口嗨,被判赔偿上万元!

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负面评论需谨慎,尤其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否则容易引发官司。

近日,湖里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消费者在抖音上发表不当评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小伙子小Z(化名)在某公司的烤肉自助店消费后,当天就拉肚子。因为不满体验,他在抖音有关某公司自助餐厅的推广短视频下发表了包含“食材差”“不好吃”“合成肉”等负面的评论。

某公司认为,小Z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不仅导致公司宣传推广的目的无法实现,还造成很大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某公司提交《销售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证明食材并非合成肉。

湖里法院审理认为,小Z未经核实就发表商家使用合成肉的有关评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此类评论超出了一般消费者,对用餐体验进行评价的合理范围存在过错,其行为侵害了某公司的名誉权。

湖里法院判决小Z应当删除抖音上发表的不当评论,且在抖音平台上就此事发表道歉视频,以消除对某公司名誉的影响,并连续置顶七日;赔偿某公司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3305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厦门日报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