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不爱国」的跆拳道裁判(郭冠英)

2010年8月6日东亚运跆拳比赛中引发争议的台籍国际裁判郑大为(右),遭中华民国跆拳道协会停权3年,郑大为在立委等人陪同下赴立院陈情,他表示从东亚运返台8个月来生计无着落,要求跆协还他公道,出席的跆协秘书长何丰彦(左)表示会将相关意见带回。(图/中时档案照)

我提到30年代的「七君子」,为抗日而起的「爱国未遂罪」,但在70多年后,在台湾省有一个人「爱国欲遂、正遂」,结果还被判有罪,弄得家破人亡。

他,就是郑大为,跆拳道九段的教练和国际裁判。跆拳协会对他停权3年,永不录用,永不推荐。

而运动裁判正是不要「爱国」的,被说是「爱国裁判」,是对运动员最大的侮辱。

运动裁判靠专业、比赛规则,不靠爱国、更不能靠爱台湾、两岸一家亲。就是你的儿子在场比赛,你也不能够胳膊往里弯。

郑大为就是不做爱国裁判,结果成为台独氛围下台湾省的全民公敌。

而那个闹场,破坏运动比赛规则,爱台湾,激动地喊出:「Touch your heart and tell me……摸着你良心」的台湾省政务官曾志朗,自然成为人民的英雄。

2010年跆拳又发生了杨淑君黑袜事件,台湾政府马上派这位护国神君去伸张正义,结果曾连运动场都不敢进去,因为现场氛围极坏。在国际比赛中,台湾已是恶名昭彰。

当时在台独氛围中,帮郑大为讲话的,当然有我。其他黄光国、张大春、唐湘龙、罗佩莹、郑村祺、也讲了正义的话,还有《熊出没注意》送温暖给灾民的熊秉元。

《中国时报》的张宗琦:「难道我们也需要爱国裁判?当东亚运大会与我国,赋予郑大为担任裁判之职务与任务时,代表已经信赖郑大为的专业与经验(甚至可再加上信赖他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足资担任一个公正而敬业的裁判。运动场上裁判与司法程序里头的法官其实很像,最重要的任务及使命就在『依法裁判』,别无其他。当包含郑大为在 内的所有裁判都坚持他们职务的荣誉与对判断的信心时,如果一定要求同国籍的裁判应当力挺自己的选手,那运动比赛还有何意义?」

JC鲜师:「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郑大为的裁判,被跆拳道协会认定并无不当。既然没有不当,那进一步要判断曾志朗的行为。曾志朗认为「金牌可以丢,但不能丢掉台湾的尊严。」似乎认为,为了达到爱台湾的目标,就可以在比赛场合上大吵大闹之逻辑;这种逻辑好像跟某个政党只要爱台湾,就可以闹的逻辑一样!

曾志朗的行为或许符合台湾民众敢冲敢闹的情感,或许也触动了多年来讨厌韩国小动作的情绪,但是笔者看了半天,还是难称曾志朗的行为是妥当,引用郑大为的话「嚣张跋扈」或「煽动暴动」,或许略有过当,但实在相去不远。

既然曾志朗的行为被论为不当或者是过火,因为他的现场反射性动作,使得时任裁判的郑大为更因而遭到国内严厉的批判,所以也在媒体前,对曾志朗有一些火力强大的反击,与民刑法上有关的正当防卫,也极为类似。

不论是裁判郑大为对于曾志朗现场反应相去不远的评论,或者是根本是个人操守的绝地反扑,在整个推论逻辑过程中都属于正常的情况,最后却被遭处停权3年,那就非常奇怪。

当自己批评韩国人小动作不断、爱国裁判的爱国判决,却在国内搞些寒蝉效应,希望创造出以曾志朗行为作为典范的爱国裁判,这种逻辑观念又让笔者想起郭冠英(范兰钦)事件,一个热烈追求言论自由的政党,所作所为却到处充满着对于言论自由的戕害,实在是很奇怪!」

2009年12月15日人权日(郑大为说10年后也是这天看到「中天」被封。他头皮发凉。)一直到2022年4月16号,13年了,跆拳道协会才有如下的宣布。

大为教练2009年香港东亚运事件声明文:

本协会对民国98年12月11日纪律委员会就郑大为教练于担任香港东亚运跆拳道竞赛国际裁判期间的言行,所做的指摘及对其停权3年之裁处,并不妥适合当。

本会原认定:

郑大为于该场男子72公斤级赛事所作判决是为错误裁决。

郑大为以不当言行,公开中伤、污辱行政院政务委员曾志朗先生。

破坏跆拳道永续发展及跆拳道多年来建立优良之社会形象,影响社会大众对跆拳道运动产生负面观感。

另在中华台北代表队对判决有所异议,尚未向大会提出正常程序抗议,在大会仲裁未作成结论前,郑大为即于赛后对媒体发表个人看法,有违裁判职责等情。

因此,纪律委员会决议立即禁止郑大为教练从事所有与跆拳道相关的活动与工作,为期3年。经本协会嗣后审慎查明,认为:

郑大为先生及该场赛事全体裁判所做的集体判决是为正确裁决而非误判或恶意之黑心判决。

郑大为先生批评曾志朗先生,指其在国际竞赛中干涉比赛,有损我国之国际形象。此为其个人依据运动竞赛规则的判断与言论自由,身为我国公民的郑大为先生,这个批评确实是正确的,并无不当。

郑大为先生独立于其他裁判做出决定, 然而,他的决定与其他裁判一致,郑大为先生的决定是可信的,因为这与其他裁判的判决不谋而合。他遵守国际裁判应有的独立裁判的原则,为其以及所有的裁判所做的一致判决来辩护,亦属正当。

即使其言论引起一些人不快及产生社会争议,与本协会所主张的运动精神与原则,并无相关,更无抵触本会纪律与荣誉的价值观。

12年以来,本会此前之决定,己为郑大为教练与其家属之声誉及其跆拳道事业造成甚大的伤害与损失。

本协会特此公开向郑大为教练与其家属表达最诚挚之歉意。

2022.4.16

23日,郑大为对我说:「这一切就如同八年抗战,是一场真理须探究,正义要强求的长期对抗,胜方已是断垣残壁,国虽未破,家却亡矣,于此疫情肆虐的当下,我可以正大光明坦坦荡荡的一切从零开始,希望为时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