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不公平的电价调涨 后患无穷(杜震华)
经济部电价费率审议会9月30日通过台电调涨方案。(陈君玮摄)
经济部拍板调涨电价,调涨模式和过去不同,是以「产业别」设定不同涨幅;半导体及资料中心调升14%,用电衰退逾5%「或」产值衰退逾15%者调升7%,用电衰退逾5%「且」产值衰退逾15%者冻涨,与民生相关的食品和超商等产业也是冻涨。表面上看,这种调涨模式体恤民情,展现出「能者多付」的原则,但其实违反经济逻辑,会衍生出严重的问题。想用一种政策作为同时解决多种问题,经常带来扭曲和资源误置,可能产生无穷后患。
首先,依照经济理论,公共设施的服务价格,因生产的数量不同而让成本有所差异时,应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法」,也就是让用量大的使用者付出较高价格,用量较少者付出较低价格;因为前者让生产衍生了较高的成本,后者对生产成本的节约有所贡献,故适用较低价。这种取价模式会产生一种效果—鼓励使用者为获得低价而节约用量,可节约社会资源。依此经济逻辑,电价调涨的模式,应以厂商的用量为准,用量大的调幅较高,以应对电力生产成本越来越高的现况。
舍此不图,却以「获利状况」的产业别来决定调整幅度,会造成几种负面效果:其一,半导体、电子零组件、光学产业并非家家都赚大钱,以这类产业整体营运状况良好,就订出较高调幅,对那些没获利的企业并不公平。相反的,营运状况停滞,所以只调涨7%、甚至冻涨的产业,也有不少企业获利良好,善待这些获利的个别企业,更凸显对那些没获利的电子业者不公平。和此相关的是,获利状况良好的金融业并未调涨,公平吗?
其次,个别产业有不同的景气循环,和其常态的用电状况高低非常不同。例如某些产业是用电大户(如钢铁业),造成较高的发电成本,理当用高价来促其提升用电效率;若因该产业产品的价格某时低迷、就提供其冻涨,就失去提高用电效率的诱因,不利于有效率的资源配置。而随着景气高低而让电价忽高忽低,更让企业难以进行投资和经营决策。
其三,本次调整模式在执行上有高度困难。试想,用电量衰退5%、产值衰退15%,是如何订出的?若某产业用电量衰退4.9%,就比衰退5%的产业多交7%电费,合理吗?厂商为逃避7%的差异费用,会做出那些奇怪举措,可能是难以想像的。其四,若此调涨模式继续,许多跨越数种行业的厂商,必然刻意选择适用较低电价的行业,做为申请投入的行业,这会产生行业归类扭曲,以及未来产业统计失真,对政府拟定政策或专家进行研究,都会产生极大的困扰。
电价调整有合理的国际通用模式,照顾产业要用其他方法,混为一谈产生的问题,可能远超过政府的想像。
(作者为华梵大学特聘教授、中华货币金融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