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电视新闻媒体还是第四权吗?(翁晓玲)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日前在立院质询时曝光三段镜电视股东会录音档,内容直指府院高层介入镜电视申照,镜电视前董座陈建平28日证实,录音档内说话的人就是裴伟。陈椒华吁蔡英文总统出面讲清楚说明白。图为镜电视新闻台的编辑台内部。(粘耿豪摄)

笔者在大学教授媒体素养课程,课堂上必会谈起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和「看门狗」的角色,阐述新闻媒体在自由民主社会中肩负着监督政府施政、防止政府滥用权力的重要任务,同时亦具有监视环境、侦察问题,提醒社会大众注意的守望社会功能。然而,近年来,每逢谈起新闻媒体的前述功能,再对照当前台湾新闻媒体的作为,我常感慨新闻媒体环境恶劣变化,并提醒学生去仔细观察与思考,台湾新闻媒体还是第四权吗?

自蔡英文政府执政以来,稍具媒体素养的民众多能明显感受到,至今仍为台湾社会主流的电视新闻媒体,其批判政府的力道是每况愈下,而且报导社会反政府施政的「异议」讯息量亦大幅减少。过去这些年,已有太多事证显示,位于新闻黄金区段的有线电视新闻台,集体不报导一些涉及重要社会议题且参与人数众多的集会游行讯息。例如近期吕秀莲前副总统发起的「爱和平、保台湾」诉求反战的游行活动、「全国警察920请愿」游行活动、苏澳渔民与钓鱼台教育协会发起的「为生存护渔权」赴日台交流协会之抗议活动等,竟不见有任何一家电视新闻台报导,民众若非浏览网路报媒的影音报导或是观看被NCC关台而转战网路发展的中天新闻台之新闻,大概不会知道还有这些重要新闻。

新闻媒体的天职乃是传递资讯、反映真实和促进社会各群体思想观点的交流。作为形塑公共舆论和健全民主政治的重要机制,新闻媒体固然享有宪法高度保障的新闻自由权,但亦有责任去维护公民的表意自由与言论自由权利,让有话想说的人,有机会经由大众媒介对公共发声,并且要善待不同观点的发言者。

盖维持一个自由社会的活力,公共讨论必不可缺,而表意自由则是展开公众充分沟通讨论的一项必要条件。如果人民意见表达和传播途径受到不合理地阻碍,那么公共讨论的力度、深度与广度将会受限,不利于多元民主社会之运作与发展。

不过,表意自由不是毫无界线的。面对海量且形形色色的意见讯息,新闻媒体并非来者不拒、照单全播。基于公共责任和媒体问责,新闻媒体必须就海量讯息进行筛选,选择可以促进社会多元意见交流,而非说三道四、增加社会混乱的讯息,顾好讯息质量,扮演好称职的守门人角色。

从保卫自由民主的社会与政治体制角度来看,守门人应是越多越好,而且应分散在不同地点,监视目光朝向四面八方才对。然而,吊诡的是,自从龙头中天新闻台被政府强制下架后,各家有线电视新闻台的新闻报导题材相近、内容同质性高,尤其在政治新闻处理上,更是默契十足的一致「友朝批野」、「亲美抗中」、「挺乌贬俄」。电视新闻一言堂的现象,仿佛回到戒严时期的老三台时代,看不出电视新闻的差异性。

这股新闻台同仇敌忾的表现,在民主国家,实属罕见。吾人推究其原因,约有三点:一、市场导向:电视台迎合阅听众口味、看市场风向作新闻。二、网媒/外电导向:电视台本身记者人力和新闻专业度不足,与其自制新闻,不如看抄外电和网路新闻,方便又快速。三、NCC导向:今日NCC挟申设、换照、评鉴、移频和裁处的权力要胁新闻业者,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案已造成电视新闻业界寒蝉效应,如今电视新闻台岂敢违反上意、制播批判政府的新闻?

看着台湾电视新闻媒体自甘堕落,其信任度与影响力一落千丈,笔者已不对这式微的第四权有过多的期待,反到是对兴起的网路媒体寄予厚望,期盼第五权能早日实现监督政府的理想。

(作者为国立清华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