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酒駕賓士超速撞死人 北檢起訴國民法官第8案

一名郑姓实习律师于今年5月间饮酒后驾车,不胜酒力在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上超速,撞上正在等红绿灯的高姓休旅车驾驶,高送医急救后,不治死亡。台北地检署侦办,当时郑的酒测值为每公升0.83毫克,依刑法公共危险罪嫌起诉刘,本案也符合国民法官法审理要件,为北检起诉的第8起国民法官案。

全案源于,今年5月5日晚间7点至隔日凌晨2点间,郑与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先后在台北市信义区的餐厅及KTV用餐饮酒。散会后,郑独自走回停放在南京东路的宾士小客车,驾车返回位于文山区住处。

起诉书指出,5月6日凌晨5点39分,郑驾车行经国道万芳交流道往文山区木栅路4段出口时,因酒精作用失去正常判断及反应能力,超速行驶,郑的车辆先擦撞路缘,接着弹至出口处的对向车道,最后撞击正在等红绿灯的小客车,造成车内高姓驾驶头胸腹钝创骨折、内出血,经送医急救后,不治死亡。

警方调阅监视器,案发时郑驾驶的宾士车直接撞入等候左转的休旅车左侧车门,还波及前后车辆,宾士车头全毁当场冒烟、被撞的休旅车左侧严重凹陷,郑则昏迷倒在驾驶座上。

北检追查,当时郑的酒测值为每公升0.83毫克,当时路边监视器及行驶郑右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器也记录案发情形,认定郑是酒后驾车肇事。检方依涉犯刑法第185条之3第1项第1款、第2项前段之服用酒类致不能安全驾驶因而致人于死罪嫌,提起公诉。此外,本案也符合国民法官法审理要件,为北检起诉的第8起国民法官案。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一名郑姓实习律师酒后驾车,撞上正在等红绿灯的高姓休旅车驾驶,高送医急救后,不治死亡。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