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志昌批沙滩车禁止于法无据?要求市府订自治条例合法纳管

台中市议员施志昌、林祈烽今天对于沙滩车纳管提出建议,市府应该合法纳管订定自治条例。(陈世宗摄)

沙滩车曾于大安滨海乐园与游客发生冲突,台中市观旅局倾向禁止。台中市议员施志昌、林祈烽今天质询说,现行「发展观光条例」与「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均无针对沙滩车之相关规范,如观光旅游局直接公告禁止,并无法源依据,市府应该合法纳管订定自治条例。副市长陈子敬说,沙滩车不是单纯海域游憩安全,还包括游憩生态等问题,将参考他县市办法来修订相关的条例。

施志昌指出,根据现行「发展观光条例」与「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主要在于规范水域活动,但水域活动只见游泳、冲浪、潜水、操作乘骑风浪板、滑水板、拖曳伞,翻遍各项法令与公告,不论中央或是各地方政府都未见将「沙滩车」列为水域游憩活动,显然如果观旅局要禁止根本于法无据。

施志昌表示,如果这些沙滩车持续在大安滨海乐园经营,禁止的法源依据是什么?如果有业者再去大安滨海乐园经营沙滩车,观旅局要开罚吗?如果要罚,依据又是什么?如宜兰外澳沙滩还有骑马的活动,如果现在大安滨海乐园也有骑马活动,是否也要禁止?

施志昌指出,市府不能一昧禁止故步自封,当遇到问题就直接禁止根本是扼杀大安滨海乐园的发展。他建议,应该学习已经订定相关注意事项或是自治条例的县市政府,台中市也应该订定相关自治条例,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沙滩车,让观光发展与游客安全能够双赢。

观光旅游局长林筱淇说,市府原则维护民众在水域游憩的安全,沙滩车曾发生危及安全的乱象!陈子敬强调,沙滩车不是单纯海域游憩安全,还包括游憩生态等问题,将参考他县市办法来修订相关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