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说错?自治条例发敬老金「法务局认证合法」 议员要求道歉

柯文哲。(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台北市长柯文哲在第一任市长任内,砍掉重阳敬老金,市议会国民党团22日公布「台北市重阳敬老礼金致送自治条例草案,要让北市65岁以上的民众能在今年开始领取重阳敬老金,市长柯文哲却质疑合法性,对此,法务局袁秀慧表示,议员有提案的权利

对于国民党团要透过拟定自治条例并经由议会三读通过方式,让北市府重发每年1500元的重阳敬老金,柯文哲说印象中好像议会不可以有增加预算的条例,「这合法吗?它也是建议案而已,决定权还是在市政府。」

国民党团书记长应晓薇批评,「柯文哲当了市长4年,还不知道怎么当市长,不知道什么叫自治条例」,她已经要求秘书处写澄清文,向议会道歉,希望市长可以更了解法令,议员是有立法权的,怎么会不合法?甚至法务局官员也觉得「三条线」,议会的确不能编列预算,但是自治条例三读通过了,市政府就要遵行,要去编预算。

法务局长袁秀慧解释,议会不能在预算案上面增加预算的审议,至于自治条例部分,议员有提案的权利,不过有趣的是,这样的提案涉及到预算的提案,涉及到立法、行政分际,是不是有侵害到行政权限,譬如预算可能筹编不出来,变相导致预算的排挤,可能市长想表达的是这个部分,不是说完全没有提案权。

袁秀慧表示,原则上自治条例过了,本来就有执行的义务,只是客观上就是会造成预算排挤,那还是要面对,可能在提案过程中,需要跟议会好好说明,但若三读后,市政府一定是依法行政。对此,市府发言人刘奕霆表示,以法务局的意见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