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提敬老金「年龄级距」 柯文哲自行决定「发放金额」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5日审议「台北市重阳敬老礼金致送自治条例」草案,针对敬老金发放基准部分,删除发放金额,仅列出发放年龄级距,再由市府订定发放金额,「柯文哲自己负政治责任」,至于是否排富与否以及财源,决议下周再讨论。
国民党团草案版本第四条,原订年满65岁至75岁长者每人1500元,75岁至未满85岁每人3000元,85岁至未满99岁每年5000元,99岁以上每人1万元及礼品一份。但议员考量到物价水准是浮动的,加上修改自治条例不易,决定不明定敬老金金额,给予市府裁量权。
民进党议员梁文杰率先提议,敬老金的金额的部分「不要写死」,同党议员简舒培也表示赞成,长辈要的是尊重,可以体谅市府财政困难,订级距不要订金额,但国民党议员秦慧珠直言,你给他级距,他只会减少(敬老金发放金额),「这个条文就是对付柯文哲,我讲白了,就是因人设事」。
秦慧珠主张,至少要订出1500元金额下限,「他都不发了,他还怕发500吗?」并在条例中补充发放金额视物价指数调整。国民党议员王浩表示,这其实是挖洞给柯文哲跳,柯文哲要负政治责任,如果要砍掉,有种出去面对老人,「当我们订出级距,给他裁量权,如果他不尊重老人,后果自负。」最后删除发放金额,仅列发放级距,第四条通过。
针对发放对象资格,国民党团草案明定「敬老礼金发给对象为设籍本市至重阳节当日已达三个月以上,且于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满六十五岁以上长者或年满五十五岁以上原住民族长者。」民进党议员周威佑提出排富条款, 「前项发几对象,市政府得订定办法,限制一定资产以上长者之领取资格」但议员未有共识。最后投票表决,秦慧珠、阙枚莎、李傅忠武赞成照原条文通过,周威佑与黄珊珊不赞成。
至于第九条所需经费部分,黄珊珊认为若无明订经费来源,法案送到中央会被打枪,梁文杰提议,从捷运公司编列预算支应,王浩则主张公益彩券盈余,但是未有结论。草案第三条与第九条暂搁,下周三法规委员会再行讨论,最快当日送大会二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