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龄普查-老树界定3标准 一项符合就可

根据1990年从事台湾老树普查工作的省农林厅为珍贵老树的界定有以下三个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就可称为老树。

1.自地面高度算起1.3公尺处的胸围达4.7公尺(或3公尺)以上者,若有分枝者,各分枝胸围合并计算。

2.树林在100年以上者。

3.具有地方性历史性学术研究价值的特殊树种

张蕙芬指出,以这样的标准台湾老树恐怕数都数不完,特别山区森林老树巨木更是多得算不完。但如果把焦点放在平地(都会和乡镇)和近郊与低海拔山坡地全台老树约1500棵,但真正列管的不到800棵。